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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取公积金余额付首付款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2-05-23 09:14:21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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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市公积金中心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请问是不是现在六安可以直接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了?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材料?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发表于:2022-05-25 11:14:21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职工申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备案)原件;(二)《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承诺书》;(三)职工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婚姻关系证明(原件)。提取首付的资金将转入监管账户。我中心已电话与您沟通,并给予您详细的解答。如有疑问,可拨打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进一步了解。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