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5
浏览

1
回复

暂无头像
提取公积金付首付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2-05-07 20:31:31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745
受理单位: 市公积金中心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您好!本人在六安市区有商业贷款住房一套(夫妻共有),并且商业贷款未结清,并且每年提取本人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贷款利息,现准备在霍山县购买第二套住房,用本人公积金可以贷款吗?我们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购买第二套住房付完首付款后,拿首付款票据合同可以提取双方公积金全部余额吗?
暂无头像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发表于:2022-05-09 18:05:43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并携带首付款票据、备案的购房合同、身份证银行卡提取您的公积金,具体的贷款金额、年限等,我们会根据您的公积金缴存额度、房屋总价、偿贷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具体可以携带资料到公积金所在中心咨询贷款问题,我们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予以答复。我中心已电话与您沟通,并给予您详细的解答。如有疑问,您可登陆我市公积金网站查询,也可拨打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进一步了解。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