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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六安异地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1-10-20 18:49:52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541
受理单位: 市公积金中心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今天得到回复户籍六安 在六安买房,使用交在合肥的公积金贷款需要找一个在六安连续社保交6个月且担保期间不能使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买房或者提取。请问这个政策真的合理吗,自己交的公积金因为担保数十年间不能提取不能使用,请问这样的人哪里找呢,本来在六安的公司连社保交的都少,更何况公积金呢?这样的政策跟不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有什么区别呢?一个普通人一辈子又能买几套房子呢,在外地挣钱在本地消费,结果回来发现自己的公积金都无法使用,何其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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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发表于:2021-10-22 17:26:27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0月21日我中心书面详细回答异地贷款政策,并电话与您详细的解释。异地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在借款人政策还款满两年无逾期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变更调换担保人,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10月22日,中心工作人员多次拨打您的电话均无人接听,如有疑问,可拨打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进一步了解。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