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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六安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1-10-19 18:13:37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326
受理单位: 市公积金中心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你好,现在准备在六安三十铺买首套房,户籍是在六安市金安去三十铺镇,但是公积金是交在合肥,被销售告知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只能使用商贷,但是商贷要5.88,背上了沉重的利息,想问下如果我想在家乡买套房子就一定没有办法使用公积金贷款只能用商贷吗,盼回复,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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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发表于:2021-10-20 19:09:31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借款人申请异地贷款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在本实施细则适用的缴存地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二)借款人在六安市辖区内购买自住普通住房;(三)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在六安行政区域内户籍证明,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月还款额与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家庭月收入之比不得超过50%(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其他债务一并纳入还款能力测算);(五)能提供借款人或其配偶购买自住房的有效证明资料 ;(六)需提供异地公积金贷款担保人 ;(七)借款人所购住房为期房的:售房企业须与市中心有按揭签约关系,所购房属市中心签约楼盘。10月2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多次拨打您的电话,均未接听,如有疑问,可拨打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进一步了解。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