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顺利完成2026年度结息工作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时间:2026-07-01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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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的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每年结息一次,结息日为6月30日,其计息周期自上年度的7月1日起至本年度6月30日止,职工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执行。

2026年6月30日,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顺利完成年度结息工作,共为全市32.66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结付利息24,249.4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033.05万元,同比增长9.15%,户均结息金额为742.55元。所结利息已全部自动计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无需职工办理相关手续。

为缴存职工结算利息不仅是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得到了保值增值,也是维护缴存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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