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偿还商贷按月提取公积金业务4月1日正式开办
4月1日起,我市正式开办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可每月提取个人账户余额偿还商贷本息。此前,受材料规范、数据校验等因素制约,还商贷提取公积金实行“满一年提取一次”方式,流程繁琐且难以满足职工每月还贷资金周转需求,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痛点。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自 2025 年下半年起,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成立工作专班,集中骨干力量全力推进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按月提取业务各项筹备工作。实行 “主任牵头、全员包保、责任到人” 工作机制,建立专项台账、细化任务分工;严格落实每日清理、每周调度、每月通报制度,实时跟踪工作进度、主动破解难点堵点,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为业务顺利落地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在坚实的组织保障基础上,中心同步聚焦技术与数据治理两大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夯实业务运行基础。技术系统支撑方面,重点推进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优化升级,完成与各合作银行商业住房贷款数据直联互通,实现贷款相关信息自动同步,同时强化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开展多轮全流程系统测试,全力保障业务运行安全、高效、稳定。数据治理保障方面,统筹全市8个管理部,完成46774笔存量商业住房贷款材料逐一校验,分类规范贷款材料标准,严格把控业务风险,全面扫清数据壁垒,为按月提取业务常态化办理奠定扎实的数据基础。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坚守便民高效导向,在上线初期安排专人线下全流程引导,持续拓展线上渠道,构建“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模式。同时,收集群众反馈,持续优化举措,提升办事体验和满意度,彰显为民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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