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施策惠民生,住房保障再升级——我市住房公积金新政初显成效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公积金中心发布时间:2025-07-11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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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了多项优化调整。此次政策调整聚焦群众需求,从租房、购房、贷款等多个维度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规则,切实提升民生保障能力。新政实施以来,已惠及众多缴存职工,有效提升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政策创新亮点突出

本次政策调整以“精准施策、普惠民生”为导向,实现三大突破:一是覆盖群体更广,惠及新市民、青年人群体、改善型家庭等多类人群;二是支持力度更大,在提取额度、贷款比例、贷款计算参数等关键指标上实现质的提升;三是服务更贴心,充分考虑到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

二、六大惠民举措成效初显

1、租房提取支持再加码。年度提取额度上调至18000元,涨幅达20%,为租房职工提供更多资金支持,帮助他们改善居住条件。政策实施以来,2244名租户职工享受政策红利,提取金额3880万元,有效缓解了租房群体的经济压力。

2、购房提取条件更宽松。放宽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职工的购房提取限制,对在我市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无逾期且借款人及配偶月缴存额大于月还款额的借款人,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通过政策调整,释放更多资金,增强缴存职工购房能力,促进住房消费需求。政策实施以来,已办理36笔,提取金额355万元。

3、贷款次数认定解限制。对婚前夫妻双方各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婚后仍可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该家庭的二套房贷款,支持家庭改善居住条件。通过政策调整,进一步扩大贷款使用范围。

4、二手房市场添活力。购买二手住房或政府存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区分首次或第二次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下调至20%,降低购房门槛。通过政策调整,降低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增加贷款金额,促进二手房市场活力。政策实施以来,已办理36笔,贷款金额1329万元。

5、可贷额度大提升。将计算常数由15倍增加到20倍,即在最高贷款额度内,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 = 借款人及配偶最近一次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20。通过政策调整,让职工在同等缴存情况下能获得更高贷款额度,满足职工购房资金需求。政策实施以来,已办理242笔,贷款金额9820万元。

6、贷款期限新突破。将贷款到期日由男性不超过65周岁延长到68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延长到63周岁,或不超过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两位及以上借款人的,可按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贷款期限,提供更灵活的还款到期时间选择。通过政策调整,使贷款期限与职工的工作和收入周期更匹配,更好落实国家关于延迟退休的重大决策部署。政策实施以来,办理贷款3笔,金额90万元。

新政在支持新市民安居、助力改善型需求、促进市场流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将持续跟踪政策实施效果,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探索更多惠民举措,确保政策红利惠及更多缴存职工,为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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