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为社区工作者、村干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稳定、吸收优秀人才,我市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今年3月份,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联合印发《关于为全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村干部等群体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将社区专职工作者、村干部等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缴范围。
按照《通知》精神,我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村干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5%—12%区间、最低缴存额200元/月。截至目前,全市114个社区、1782个村委等符合建缴条件的10096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及村干部均已建缴住房公积金,新增缴存额216.2万元/月。
对于我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村干部等群体来说,绝大部分是首次缴存并之前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我市现行政策,该群体最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为30万元,不足部分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一站式申请办理解决。经测算,贷款30万、期限30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节省总利息支出1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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