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办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公积金中心发布时间:2026-03-30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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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减轻贷款人还款压力,我市决定,将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间隔12个月以上优化为按月提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符合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缴存人。

二、办理时间

线下业务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受理,提取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住房公积金中心各服务网点申请;

线上业务计划于2026年7月1日前开通,具体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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