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六安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9名委员,2025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六安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2.202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3.六安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归集使用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
4.《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设9个科室,7个管理部。从业人员77人,其中,在编43人,非在编34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608家,净减少单位45家;新开户人数2.16万人,净减少人数0.43万人;实缴单位5554家,实缴人数25.84万人,缴存额49.23亿元,分别同比下降0.80%、1.64%、增长2.99%。2025年末,缴存总额501.2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89%;缴存余额164.15亿元,同比增长9.44%。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0家。
(二)提取:2025年,11.44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5.08亿元,同比下降2.3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1.26%,比上年减少3.93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337.0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61%。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6万笔9.2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1.58%、27.91%。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6.30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61万笔241.60亿元,贷款余额105.9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11%、3.97%、-6.2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4.56%,比上年末减少10.81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316笔9975.40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31283.74万元,异地贷款余额80927.48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1.10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5.00亿元,1年以上定期53.0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3.05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40008.61万元,同比下降2.50%。其中,存款利息7925.7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2082.8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24396.54万元,同比增长6.79%。其中,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23785.6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586.74万元,其他24.1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15612.07万元,同比下降14.17%。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管理费用2000.00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612.07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000.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190.08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582.5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5271.5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1533.79万元,同比下降4.42%。其中,人员经费1308.52万元,公用经费120.14万元,专项经费105.1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639.67万元,不良率0.06%。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582.54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44.88%,非企业单位占55.03%,灵活就业人员占0.09%。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75.99%,非企业单位占23.99%,灵活就业人员占0.02%。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5.4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2.93%,租赁住房占7.5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8.9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24%,其他占1.88%。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32.1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0.64%,比上年末增加0.04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41.52%,购买二手房占58.48%。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40.86%,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59.14%。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47.84%,30岁-40岁(含)占37.10%,40岁-50岁(含)占11.06%,50岁以上占4.00%;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2.59%,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7.41%。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2.83%,比上年减少6.0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1.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通过提高租房提取最高额度、频次,减轻新市民、青年群体等租房居住的负担,全年租房提取23082人、金额26474.59万元。
2.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全年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58笔、金额1080.95万元。
3.支持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助力居住条件的适老化和品质提升,全年累计办理加装电梯提取13笔、金额54.51万元。
4.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将购买保障性住房贷款首付款最低比例降至15%。多子女贷款额度在原可贷额度基础上浮20%。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577笔、金额92249.30万元。
通过系列举措,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得到强化,为缴存人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提供有力支撑。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
2025年六安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4835元,月缴存基数下限按六安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930元计算。即2025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960元(单位和个人各为298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93元(单位和个人各为96.50元)。
2.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1)存款利率:2025年,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执行,年度结息日为6月30日。
(2)贷款利率:自2025年5月8日起,首套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五年期以下(含5年)2.10%,五年期以上2.60%;二套房贷款利率执行五年期以下(含5年)2.525%,五年期以上3.075%。对于2025年5月8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3.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1)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将每个自然年度租房提取额度上限由15000元调整至18000元。
(2)放宽购房提取政策。对于在我市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无逾期记录且借款人及配偶月缴存额大于月还款额的借款人,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当年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1)放宽贷款次数认定。对婚前夫妻双方各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婚后仍可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2)下调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购买二手住房、政府存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区分首次还是第二次,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下调至20%。
(3)提高贷款限额内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将计算倍数由15提高至20,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最近一次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20。
(4)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或不超过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深化适老化服务。推出适老化服务新举措,制作包含清晰步骤、视觉放大的退休提取图文教程,简化办事流程。
2.强化热线协同联动。组织12329热线专席与中心政策专员开展联合培训,打破部门沟通壁垒,提高解答群众疑难问题的能力。健全协同联办机制,提高解答效率。
3.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举办“走进公积金 共筑安居梦”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群众代表及媒体记者现场体验服务、建言献策,提升服务质效。
4.坚持领导带头办实事。开展“接热线 办实事”活动,中心主要负责人现场接听热线,精准回应商贷提取、租房提取等高频诉求30条,现场解决疑难问题6件、异地业务5件,以实际行动提升服务效能、践行为民宗旨。
(四)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1.深化数据共享应用。推动业务系统与中信银行、农商行完成商贷数据对接,成功申请住建部数据共享接口,实现柜面一键核验公安、民政等8个部门52项共享数据,有效提升业务办理效率。
2.推进“一件事”服务。紧扣“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要求,聚焦住房公积金高频事项,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员工录用、企业信息变更、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一件事”落地工作,切实为办事群众减负增效。
3.完成国产适配试点。稳步开展业务系统国产化适配升级,遵循“试点先行”原则,完成柜面系统国产化改造及试点部署,全面验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4.持续优化系统功能。全年累计完成业务系统升级优化31项,其中新增功能14项、优化功能17项,精准匹配业务发展需求,显著提升系统运行质效。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第十三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2.荣获2025年长三角住房公积金劳动和技能竞赛集体二等奖。
3.第十二届六安市直文明单位。
4.在“筑梦长三角同心向未来”住房公积金劳动和技能竞赛中1名同志荣获个人三等奖。
5.在“诚信点赞安徽”第四届安徽省信用故事大赛中1名同志荣获微电影三等奖。
6.被中共六安市委老干部局授予“六安市老干部调研工作优秀单位”称号。
7.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直管理部荣获2025年第二季度、第四季度“红旗窗口”称号。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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