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时间:2025-03-19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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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六安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6名委员,2024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六安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2.2023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3.202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

4.《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六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设9个科室,7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1人,其中,在编45人,非在编36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660家,净减少单位99家;新开户职工2.24万人,净减少职工0.60万人;实缴单位5599家,实缴职工26.27万人,缴存额47.80亿元,分别同比下降1.74%、2.23%、1.38%。2024年末,缴存总额451.9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83%;缴存余额149.99亿元,同比增长8.59%。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0家。

(二)提取:2024年,10.4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5.94亿元,同比增长1.70%;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5.19%,比上年增加2.27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301.9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51%。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8万笔12.7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4.00%、32.61%。

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5.57亿元。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35万笔232.38亿元,贷款余额113.05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77%、5.83%、-2.4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5.37%,比上年末减少8.4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259笔7890.10万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21308.34万元,异地贷款余额80206.22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0.19亿元。其中,活期0.07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69亿元,1年以上定期33.78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3.65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5.37%,比上年末减少8.4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41035.64万元,同比下降3.19%。其中,存款利息4989.4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6046.2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22845.56万元,同比增长6.05%。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2070.7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33.68万元,其他41.1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18190.08万元,同比下降12.75%。增值收益率1.25%,比上年减少0.3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0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000.00万元,提取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190.08万元。

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500.00万元。上缴财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049.16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582.54万元。累计提取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1659.4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1604.80万元,同比下降1.47%。其中,人员经费1334.63万元,公用经费148.78万元,专项经费121.3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28.37万元,逾期率0.202‰。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258.54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1.41%,国有企业占9.04%,城镇集体企业占1.39%,外商投资企业占1.1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3.5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51%,灵活就业人员占0.10%,其他占0.78%;中、低收入占99.51%,高收入占0.49%。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0.79%,国有企业占5.85%,城镇集体企业占2.42%,外商投资企业占2.3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1.2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00%,灵活就业人员占0.02%,其他占4.28%;中、低收入占99.81%,高收入占0.19%。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1.0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3.47%,租赁住房占4.8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6.2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50%,其他占1.93%。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37%,高收入占0.63%。

(三)贷款业务

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6.2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0.60%,比上年末增加0.3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9807.73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88%,90-144(含)平方米占86.56%,144平方米以上占8.56%。购买新房占32.40%,购买二手房占67.6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1.7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8.29%。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4.96%,30岁-40岁(含)占45.84%,40岁-50岁(含)占13.49%,50岁以上占5.71%;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1.34%,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8.66%;中、低收入占98.89%,高收入占1.11%。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8.89%,比上年减少11.20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

2024年六安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4597元,月缴存基数下限按六安市现行的最低月工资标准1930元计算。即2024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904元(单位和个人各为2952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93元(单位和个人各为96.5元)。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1)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政府存量房等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2)支持职工购买改善型住宅。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了“普通自住住房”的户型限制。

(3)扩大家庭成员间住房公积金互助范围。购买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由“只能提取本人及配偶”扩大到“可以提取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4)放开购房提取时限。将原购房2年内可以申请提取,放开到5年内,且可多次申请提取。

(5)将职工购买自住房时缴纳的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6)低收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费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当年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1)支持职工购买改善型住宅,取消了“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的区分,即不再限制购买房屋的面积。

(2)支持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取消了异地贷款缴存职工的户籍限制及提供担保人的要求。

(3)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阶段性政策调整为长期政策。

(4)支持职工购买政府存量住房。

(5)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6)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

(7)支持贷款期限变更,允许延长或缩短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8)扩大贷款范围,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缴存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9)放松贷款条件,当借款申请人存在还款能力不足的情况时,可以增加特定家庭成员作为共同还款人,有助于解决部分申请人因还款能力受限而面临的贷款难题。

(10)优化还款方式的选择,借款人在还款期间可以申请变更还款方式,可自主选择“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方式偿还贷款。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1)存款利率:2024年,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执行,年度结息日为6月30日。

(2)贷款利率:自2024年5月18日起,首套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五年期以下(含5年)2.35%,五年期以上2.85%;二套房贷款利率执行五年期以下(含5年)2.775%,五年期以上3.325%。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二)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整合“征信+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动产”,实现贷款一站式办理。

2.落实“只进一扇门”,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各管理部整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并设置住房公积金窗口。

3.根据《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管理部常态化开展窗口服务培训。

(三)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升级智慧中台,打造智慧系统

2024年4月,核心业务系统及网上服务渠道升级为新中台智慧公积金系统。实现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国产化。

2.业务系统上“云”,保障数据安全

通过云端的安全防护体系,加强了对住房公积金数据安全的保护。

3.获取电子回单,实现自动归档

2024年,通过对接合作银行,升级业务系统,实现定期获取银行电子回单,自动与对应的到账通知进行关联并生成会计凭证归档,实现会计档案原始凭证的无纸化。目前已对接实现电子回单功能的为建行、工行、农行、中行4家银行,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其他合作银行的对接工作。

4.强化数据共享,精简业务流程

(1)与不动产、社保、民政、商业银行等多部门实现数据共享。通过调用数据共享接口核验相关信息;对接电子备案合同、电子不动产权证接口,实现购商品房、购二手房提取、贷款业务办理实时调用。

(2)对接省电子证照库,实现职工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电子证件实时下载。

(3)住房公积金贷款模块对接住建部电子码功能,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亮码可办”。

5.“一件事一次办”,提升服务水平

整合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实现企业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企业信息变更、企业职工身后一件事一次办。

6.接入征信系统,实现征信共享

2024年新增贷款已全部按期上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查询功能嵌入核心业务系统,实现个人征信报告电子版查询下载功能,有效防范征信造假。

(四)所获荣誉情况

1.2024年3月,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荣获“第十三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2.2024年3月,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荣获“第十二届六安市直文明单位”称号。

3.2024年6月,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被六安市委办、六安市政府办评为2023年度全市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优秀等次。

4.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直管理部荣获2024年第二季度“红旗窗口”。

5.在“弘扬大别山精神与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主题征文活动中2人荣获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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