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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何开具“未享受政策性住房”证明
留言时间:2021-04-15 10:16:58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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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市公积金中心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因单位分配人才住房需提供”未享受政策性住房“证明,即”未享受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应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优惠购房或其他待遇“的证明,请问具体需要到哪个部门科室办理,是否可由亲属代办?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发表于:2021-04-21 16:58:04
尊敬的网友您好!此项业务涉及到个人隐私,可以拨打我中心电话0564-3376115,我们将电话给予你详细的解答。如有疑问,也可拨打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进一步了解。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