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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积金提取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5-03-24 14:19:02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603
受理单位: 市公积金中心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本人现在公积金有房贷,但是每月缴纳的金额是高于房贷月还款额,而且公积金账户里还有余额,我想咨询下当前的政策下能提取账户余额吗,能提取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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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表于:2025-03-25 11:36:57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关于“公积金提取”的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六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提取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中商业银行贷款,不得办理其他提取业务,因此,您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该笔贷款。如您账户余额较多,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情况已与您电话沟通并详细解答。如有疑问,请联系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电话:0564-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