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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问题
留言时间:2024-12-12 19:32:24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748
受理单位: 市公积金中心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你好,请问,夫妻双方结婚有6年了,女方(老婆)没有公积金,在婚前购买的房子还有房贷未还完,男方(老公)有公积金,婚后购买了全款房子(未使用公积金),现在需要用男方(老公)公积金还女方(老婆)的房贷,可以提取男方(老公)公积金出来还女方(老婆)的房贷吗?如果可以提取男方(老公)公积金的话,需要带哪些文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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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表于:2024-12-13 17:02:23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关于“提取公积金”的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您的描述,您符合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需要材料为: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银行卡或社保卡、借款合同、主借款人现场签署的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个人还款存折原件或近期六个月还款卡流水信息(以上材料均为原件,无需复印件)。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与您电话沟通并详细解答。如有疑问,请联系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电话:0564-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