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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积金缴纳贷款
留言时间:2024-09-08 21:45:10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77
受理单位: 市公积金中心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问题1.六安单位缴纳公积金,社保需要缴纳几个月才能购买公积金? 问题二,已有商业贷款的,商业贷款的主贷人没有公积金。房产在夫妻双方名下,对方有本市公积金。请问满足商转公条件吗?商业贷款银行同意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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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表于:2024-09-10 09:34:35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开户业务与社保缴纳时限无关。二、《六安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操作细则》中规定,“商转公”借款申请人为商贷的借款人或配偶,且必须是该套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根据您的描述,您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联系电话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