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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还贷期间公积金余额能不能提取
留言时间:2024-07-09 15:08:11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063
受理单位: 市公积金中心 处理状态: [已办结]
购买商品房使用的是组合贷,目前每个月正常还贷。公积金余额还有一部分钱,这个钱能不能提取出来(办理组合贷时提取过一次,已过了两年),要是能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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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表于:2024-07-10 17:11:18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六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您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组合贷中商业贷款部分。所需材料为:身份证、银行卡、商业贷款按揭合同、商业贷款还款流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联系电话:0564-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