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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
留言时间:2023-09-14 19:38:36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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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市公积金中心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你好,9月14日市住建局和公积金中心等部门联合发布了购房新政,其中购买新建住房的,累计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我个人已经缴纳公积金累计超过6个月了,但近两个月单位公积金缴纳晚没有显示到账,咨询公积金中心后回复未连续缴纳无法申请贷款,要等最近一个月到账了才能申请。按照新的政策累计缴纳满6个月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规定,我是不是就可以办理申请公积金贷款了呢,谢谢。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表于:2023-09-18 18:15:16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累计缴存满六个月需要账户正常缴存满六个月,您近一个月的公积金缴存到账后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联系电话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