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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
留言时间:2023-02-24 11:41:18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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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市公积金中心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想咨询一下《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中第(七)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职工”,对于“正常缴存”的定义如何解释?有没有相关正式文件解释说明补缴不算正常缴存?是不是要从开户日期开始算满6个月才行呢?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表于:2023-02-26 21:30:28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电话了解,您的单位是事业单位,如您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正常缴存满6个月且账户开户满180天。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沟通,并给予您详细的解答。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联系电话0564-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