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事宜的通知
六市金管〔2021〕18号
各管理部、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吸引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在六安就业创业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六发〔2021〕14号)精神,现就我市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经六安市及各县区相关部门人才认定结果,自2021年1月1日起及之后引进的重点企业高层次A、B、C、D类人才。
二、贷款额度
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论单方或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放宽至60万元。
三、贷款次数、首付款比例等事项
高层次人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次数、首付比例等均按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四、专窗办理
各管理部应设立“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专窗,开辟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现“只去一地、只找一人、只跑一次”。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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