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公积金中心发布时间:2019-08-2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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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png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00万元,支出决算为9.20万元,完成预算的4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派出机构县区管理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20万元,占56.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00万元,占4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原因是2017年度、2018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00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故2018年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5.20万元, 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90万元,下降35.8%,下降的原因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1.80万元,下降69.4%,主要原因是严格做好接待审批,严控接待批次和人次。2018年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国内公务接待共1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04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3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0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20万元,增长5.3%,增长的原因是因少数车辆使用年限较长,造成车辆维修费用增加。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与预算相比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未有公务用车购置,2017、2018年度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预算相比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严格做好车辆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日常业务用车。2018年末,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本级及派出机构县区管理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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