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21 |
11.89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17 |
8.09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4 |
3.8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 |
3.8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11.89万元,完成预算的56.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市本级和县区管理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09万元,占6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8万元,占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下降(增长)的原因是我中心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项目,因为未产生相关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8.09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66万元,下降7.54%,下降的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36号)相关规定。2017年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内公务接待共1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61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8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2万元,下降5%,下降的原因是2017年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规定,外出办公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杜绝公车私用。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日常业务用车。2017年,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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