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公积金中心发布时间:2019-08-2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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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六政办【2015】39号)文件规定: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

2.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和行政执法;

3.负责记载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4.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5.负责审核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

6.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7.负责利用住房公积金资金支持保障房建设和项目贷款贷前、贷中、贷后管理;

8.负责对住房公积金计划、预算执行、归集、提取、贷款发放、资金回收、增值收益、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等情况稽核;

9.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10.承办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2019年3月28《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六安【2019】26号)文件规定:

1.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行政管理职责,划入市住建局;

2.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不再承担利用住房公积金资金支持保障房建设的项目贷前、贷中、贷后管理职责。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中心本级,与预算比较,未发生变化。

纳入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png

表2.png

表3.png

表4.png

表5.png

表6.png

表7.png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此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951.89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951.89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34.25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支出(2017年补缴2014年10月-2016年12月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二是减少2017年因县区管理部购办公房使用增值收益调账支出;三是在编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降低,人员工资支出减少;四是减少县区管理部大厅改造项目工程类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900.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0.5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77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9.09万元,占46.3%;项目支出951.66万元,占53.7%;;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51.8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951.8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各减少1034.25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支出(2017年补缴2014年10月-2016年12月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二是减少2017年因县区管理部购办公房使用增值收益调账支出;三是在编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降低,人员工资支出减少;四是减少县区管理部大厅改造项目工程类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1.8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34.25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支出(2017年补缴2014年10月-2016年12月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二是减少2017年因县区管理部购办公房使用增值收益调帐支出;三是在编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降低,人员工资支出减少;四是减少县区管理部大厅改造项目工程类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0.2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15.92万元,下降40.7%。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支出(2017年补缴2014年10月-2016年12月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二是减少2017年因县区管理部购办公房使用增值收益调帐支出;三是在编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降低,人员工资支出减少;四是减少县区管理部大厅改造项目工程类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0.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18万元,占6.0%;住房保障(类)支出1664.04万元,占94.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13.78万元,支出决算为177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在编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降低,人员工资支出减少;二是由于县区管理部购置办公用房,后续办证手续仍未完成,因此办证费用未支出;三是部分项目工程尾款跨年支付。其中:基本支出819.09万元,占46.3%;项目支出951.66万元,占53.7%。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6.18万元,支出决算为10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5.84万元,支出决算为7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5.5万元,支出决算为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962.1万元,支出决算为161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在编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降低,人员工资支出减少;二是由于县区管理部购置办公用房,后续办证手续尚未完成,因此办证费用未支出;三是部分项目工程尾款跨年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9.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9.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1.94万元、伙食补助费30.31万元、绩效工资228.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75.8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0.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0万元、住房公积金45.5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4.95万元、退休费0.6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0万元;公用经费40.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22万元、印刷费3.23万元、咨询费1.00万元、水费1.45万元、电费3.04万元、邮电费3.79万元、物业管理费0.11万元、差旅费5.41万元、维修(护)费2.00万元、会议费0.50万元、培训费0.40万元、公务接待费2.39万元、劳务费1.00万元、工会经费4.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09万元,比2017年减少13.02万元,下降24.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支出的预算管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2.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2.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6辆,其他用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单价1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5个项目,涉及资金1259.57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99.5%。从评价情况看,项目资金安排能满足完成目标任务的要求,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预算支出的产出效果明显,所有项目均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本部门未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

本部门未开展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指财政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公积金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运行经费”一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积金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3.77万元,执行数为71.45万元,完成预算的97%。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社会知晓率和满意度,同时加强服务大厅软硬件升级,为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公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执行不完整,部分经费结转下年使用。下一步改进措施:尽快支付结转资金,更加严格执行预算。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公积金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运行经费

主管部门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实施单位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资金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3.77

71.45

10

0.97

9.70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73.77

71.45

10

0.97

9.7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2018年保障中心本级及下派管理部“一站式服务大厅”所需办公设备购置及日常工作需要费用。

2018年完成项目支出71.45万元,另有部门项目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存在的问题:部分经费结转下年使用

整改的措施与建议:尽快支付结转资金,更加严格执行预算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

得分

评价得分说明

产生指出(50分)

数量指标

完成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贷款计划

20

完成归集计划109.7%;完成贷款计划80%

完成归集计划109.7%;完成贷款计划80%

18

 

质量指标

宣传成效;公积金单位开户数、缴存人数稳定增长

10

新增单位开户同比增加19.2%,新增缴存职工同比增加17.3%

新增单位开户同比增加19.2%,新增缴存职工同比增加17.3%

10

 

时效指标

项目起止时间

10

2018年度

2018年度

10

 

成本指款

低于预算金额

10

部分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大大压缩了预算成本

部分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大大压缩了预算成本

10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稳定增长

20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同比增长6.7%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同比增长6.7%

20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知晓率、满意度

10

2018年新增单位开户204个、新开户职工2.99万人

2018年新增单位开户204个、新开户职工2.99万人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公积金工作满意度

20

荣获市直效能建设“合格”单位、“社会评窗口(基层所队)”群众满意窗口、政务中心“红旗窗口”

荣获市直效能建设“合格”单位、“社会评窗口(基层所队)”群众满意窗口、政务中心“红旗窗口”

20

 

总分

 

 

 

100

 

 

9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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