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财政决算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
2、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和行政执法;
3、负责记载本行政区域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5、负责审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7、负责利用住房公积金资金支持保障房建设的项目贷款贷前、贷中、贷后管理;
8、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
9、负责对住房公积金计划、预算执行、归集、提取、贷款发放、资金回收、增值收益、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等情况稽核;
10、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是市中心本级决算,纳入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 |
三、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25.4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466.81万元,事业收入58.64万元。本年支出合计52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73万元,项目支出133.72万元。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466.81万元,本年支出466.81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政府性基金”2015年度决算46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08万元,人员经费300.4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2.63万元,项目支出133.72万元。
五、其他说明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属于财政拨款单位,无需填写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