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机构简介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公积金中心发布时间:2024-06-28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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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六办〔2019〕26号),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名为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仍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

(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行政管理职能,划入市住建局。

(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不再承担利用住房公积金资金支持保障房建设的项目贷款贷前、贷中、贷后管理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单位政务工作,研究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单位政务督查和跟踪督办工作;负责单位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单位调研和综合性文字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中心和派出机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法规科

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普法,案件的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组织政策性住房金融相关课题研究,提出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规划,组织参与重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性文件制定;负责起草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等;负责中心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归集与贷款科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政策研究和业务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制定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操作细则和操作规程。负责对全市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负责全市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流程的风险控制。指导、监督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委托贷款等业务。对住房公积金合作开发企业进行资格审查。督促合作担保公司履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担保合作协议。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政策的培训工作。

(四)服务指导科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窗口规范化建设、服务规范制定、日常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服务标准化管理、礼仪培训工作。负责12329服务热线业务政策、服务技能和管理培训工作。负责全市12329服务热线管理工作,提供业务指南、业务查询、业务受理等扩展工作。负责受理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受托银行和担保公司住房公积金窗口服务。负责组织对合作担保公司和合作银行的业务考核。

(五)资金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年度汇算、决算。负责住房公积金财务和会计核算、保值和归还。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年度计划、调度和管理。负责增值收益分配草案的制定。负责牵头做好全系统统计与分析工作。

(六)稽核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内部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对住房公积金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归集使用、增值收益、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管理、内部管理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稽核。负责受理住房公积金违规行为投诉举报,负责对骗提、骗贷等行为的处理。负责配合住建部门对不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参与对银行等相关部门的公积金关联业务情况考核监督。

(七)房改科

组织实施本市房改方案,测算出售公有住房价格,拟定住房货币化补贴方案;负责指导审核市区各单位开展公有存量住房的出售、住房补贴的审核工作,指导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建立住房分配货币化制度;负责房改业务信访处理工作;负责编制项目贷款年度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负责受理项目贷款申请,对借款人信用、建设项目、抵押物进行调查评价,并出具建设项目评审报告和项目贷款抵押评审报告;负责拟定受托银行,拟定建设项目及贷款额度。负责项目贷款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工作;负责项目贷款的贷后检查、回收、催收和统计分析工作。

(八)信息中心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总体建设规划、建立、维护、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网络建设管理工作。保障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和网络系统安全运行。组织信息技术调研,及时掌握信息技术发展动态,反映信息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九)市直管理部

负责市直单位和开发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工作。

三、派出机构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霍邱县、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管理部。

四、编制情况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事业编制46名。主任1名(正处),副主任3名(副处级),总会计师1名(正科级);内设机构9个,派出机构7个,科级领导职数1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组织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东路住房公积中心大楼

网址:http://zfgjj.luan.gov.cn

办公时间: 市中心机关作息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未进驻县区政务服务大厅的管理部执行“朝九晚五”作息制度,已进驻的管理部执行当地政务服务大厅作息制度。

电话:0564-3376133

负责人: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鹿翌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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