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直单位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公布
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点任务,也是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省司法厅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在省直单位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减材工作,形成省直单位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等41家省直单位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严格执行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取消后,各有关单位要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同步精简实体大厅办理相关事项的申请材料,做到线上线下同步精简。不得变相要求申请人提供已取消的申请材料,切实解决申请材料多、群众办事难等问题。涉及取消中介服务事项的,要及时动态调整本单位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严格贯彻执行,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协同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对照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积极推动信息互联共享,加强实地调查核实工作,制定完善申请人书面承诺书等制式文书,整合优化申请材料内容,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文件规定,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空档,确保在依法全面正确履职的同时,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切实健全清理常态机制。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实行动态管理,各有关单位要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信息共享工作等情况,及时精简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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