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自主核算上线公告
根据住建部和省住建厅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决定将委托各受托银行发放并核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入市公积金中心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实行贷款自主核算。现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1月19日起,市公积金中心自主核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发放和回收,计算月还款额、利息及罚息,并进行记账;各受托银行按照市公积金中心的通知金额办理资金结算。
二、2019年11月20日起,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转换上线停业期间应收贷款本息已于2019年11月19日实现扣收。
三、借款人如对自主核算转换前归还贷款本息有异议的,由各受托银行受理网点负责解释;如对自主核算转换后归还贷款本息有异议的,由市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和处理。
四、贷款自主核算转换过程中,如收到银行扣收信息并有扣重款项的,请及时反馈,市公积金中心将在第一时间予以解决。个别借款人可能会收到受托银行“贷款已结清”的短信提示,仅表明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在受托银行业务系统中已结清,完成了新老系统转换,请勿误解。
因贷款核算模式变化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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