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印发《关于推动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管理部、机关各科室:
现将《关于推动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9月26日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提高六安市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窗口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动“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走深走实,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数字化水平从方便群众办事角度,拓展免证明应用,精简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要件、压缩办理时限、创新服务模式,推动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充分发挥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支撑作用,更好满足群众异地办事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向其提供实时在线开具、后台自动查验等服务,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原有纸质证明及出具方式并行使用、同时有效,过渡期1年;2023年11月起,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三、具体安排
(一)优化精简材料。原《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在整合优化后,统一调整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以下简称《个人信息表》。
(二)证明开具方式。各管理部要调整原有部分证明开具代收代办模式,利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实现《个人信息表》网上申请、实时开具。《个人信息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在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留存,受理地和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可分别查阅、使用。
(三)畅通窗口查验功能。信息中心要及时为各管理部办理业务的相关窗口工作人员设置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访问权限;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协助缴存人出示“电子码”,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电子码”编号,实现对缴存人《个人信息表》相关信息的在线查验。
(四)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信息中心要按照《个人信息表》办理流程及查验方式,优化相关业务办理流程。条件具备时,应通过系统对接将《个人信息表》相关数据嵌入公积金中心业务管理系统,提升业务办理效能。
(五)健全协同工作机制。各管理部、机关各科室之间要强化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咨询投诉、异议处理、反馈纠错等工作机制。各管理部要主动与异地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好业务沟通,当缴存人对《个人信息表》相关内容提出疑问时,各管理部受理窗口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协调联系;及时处理异议数据,共同响应缴存人的服务需求,不断改善缴存人异地办事的服务体验。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监督指导。信息中心、服务指导科要及时跟进协调解决有关难点堵点问题,确保“亮码可办”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信息中心要落实数据上传责任,做好数据整理,提高数据质量,按时将数据上传至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确保通过“电子码”查询的相关信息内容完整、数据准确。
(三)加大宣传培训。服务指导科要开展对“亮码可办”业务的专项培训,各管理部要认真消化吸收,加大对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事项的宣传推广,做好有关政策解读,扩大群众知晓度,积极引导办事群众操作使用,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附件:1.《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
2.《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操作说明
3.《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办理流程及查验方式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