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业务部分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管理部、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缴存单位和广大缴存职工的获得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取消部分申请材料
1、取消《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2、取消《六安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二、优化业务办理规则
1、缴存职工在业务大厅窗口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时须在《业务办理承诺书》上签字确认,如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须在《个人征信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查询情况表》上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2、缴存职工通过六安住房公积金网厅在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间,需仔细阅读《业务办理承诺书》内容并点击“同意”后进入业务申请办理环节。
3、各管理部要严格落实中心要求,方便职工办事。同时要及时修改当地政府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
特此通知。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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