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网通办”购房提取操作指南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公积金中心发布时间:2024-03-22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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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印发了《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试点工作方案》。 《试点方案》要求,长三角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三省一市)强化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和数据互通共享,率先实现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公共支撑功能的落地,通过区域先行先行积累经验,推动实现全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在试点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或配偶在长三角试点城市购房,如符合国家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规定的提取条件,购房地与缴存地不是同一城市也可通过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申请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申请人配偶在同一地区缴存的,可以一并参与申请。

一、长三角“一网通办”登录渠道及操作页面

页面进入方式(一):打开安徽政务服务网(www.ahzwfw.gov.cn)-区域通办-长三角“一网通办-长三角住房公积金服务-购房提取公积金。

 

 

若未登录,在弹出的登录页面中选择“安徽政务登录”

 

登录职工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

 

 

 

 

 

页面进入方式(二):从我中心网站进入:中心网站首页-专题专栏-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服务-购房提取公积金。

 

 

二、长三角“一网通办
购房提取操作说明

在对应办事项上选择【点击进入】,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平台进行人脸识别后,即可登录成功。页面上有详细的操作说明,点击“立即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

 

 

 

 


流程总览:

 

 

相关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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