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公积金中心发布时间:2023-06-21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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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安徽省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六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7256元。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2018〕45号)等精神,现就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六安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上限按六安市2022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倍确定,即24314元;月缴存基数下限按六安市城区现行的最低月工资标准1930元计算。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835.36元(单位和个人各为2917.68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93元(单位和个人各为96.5元)。

二、符合调整条件的缴存单位可依据本《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调整后的执行时限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各缴存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并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特此通知。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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