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
二、申报条件
1、对象和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
2、申请贷款当月之前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
3、自有资金支付购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4、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全部还清第一次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新建商品住房办理预购商品住房预抵押登记条件为房屋已办理预告登记,且房屋没有查封及其他限制登记状态;7、存量住房办理抵押权首次登记条件为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且房屋没有查封及其他限制登记状态。
三、办理方式
申请人可线上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 和线下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进行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核通过后可在综合窗口联办贷款面签业务,不动产转移、抵押登记等联办事项将推送至自然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系统在线办理。
四、申请材料
1、身份证(申请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及其配偶)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存量房提供)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民事离婚调解书/判决书等)
4、征信查询授权书
5、首付款凭证(或增值税发票)(商品房提供)
6、首付款资金托管凭证(存量房提供)
7、存量房买卖合同(已备案)
8、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备案)
9、售房人不动产权证书(存量房提供)
10、还贷银行卡
11、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多孩家庭提供)
12、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13、问询笔录(办理转移登记和抵押权首次登记提供)
五、办理流程
(一)事项发起
1.线上申请。
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登录安徽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包括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 等),进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应用,在线填写申请表、选择联办事项、上传电子影像资料、电子签名(章)后,提交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申请。
2.线下申请。
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前台工作人员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填写申请信息,选择联办事项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提交申请。
(二)智能推送
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公安部门、民政部门、住建(房管)部门、税务部门、卫健部门、人民银行等共享的信息,结合申请人填报的数据,智能生成事项办理申请表,按照业务流程,政务服务平台先推送至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公积金中心完成贷款审批后,将审核结果推送至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通知申请人线下完成贷款合同面签,完成面签后,平台将审批结果和部门联办信息推送给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相关业务,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抵押登记后,把相关电子证照推送至政务服务平台,公积金中心收到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后通过政务服务平台通知申请人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贷款放款。
(三)审核办理
各单位或部门及时查收并审核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的办理信息,审核无误进行办理,办理进度、办理信息和办理结果实时反馈至政务服务平台。
六、办理时限
12 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
线下:市县、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
线上: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
八、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5:00
九、咨询电话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29 公积金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