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公积金中心发布时间:2022-04-02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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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管理部、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精神,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绿色建筑产业的发展,提高我市人居环境质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上浮后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我市规定的贷款额度上限标准。

二、绿色建筑的相关批文或绿色建筑星级证书,由开发企业负责提供。各管理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绿色建筑楼栋的准入及业务系统楼栋信息维护等工作。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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