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公积金中心发布时间:2022-01-17 13:36
字号:

各管理部、机关各科室:

为回应广大新市民的呼声,解决好在我市稳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年轻人住房困难问题,根据《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吸引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在六安就业创业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六发〔2021〕14号)精神,依据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六安市稳定就业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缴存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住房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计算,单职工低于30万元的,按30万元确定;双职工低于40万元的,按40万元确定。

二、政策有效期2年,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其他事宜仍按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执行。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1月16日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