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时间:2021-03-22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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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六安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9名委员,2020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六安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2.2019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3.2020年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

4.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

5.降低银行贷款手续费。

6.调整住房公积金置业担保费率。

7.放开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限制。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设 8个科室,8个管理部。从业人员 84人,其中,在编 42人,非在编 4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448家,净增单位306家;新开户职工1.74万人,净增职工1.27万人;实缴单位3174家,实缴职工18.23万人,缴存额36.5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67%、7.49%、9.15%.2020年末,缴存总额271.6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54%;缴存余额100.21亿元,同比增长11.22%。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比上年增加1家。

(二)提取:2020年,7.1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6.41亿元,同比增长14.0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2.34%,比上年增加3.13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171.3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2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4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6万笔20.5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27%、38.88%。

2020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79亿元。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6.25万笔155.33亿元,贷款余额92.9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 9.84%、15.24%、11.7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 92.74%,比上年末增加0.42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

2.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86笔2828万元。   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 57147.64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9575.53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4.90 亿元。其中,活期0.20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3.33亿元,1年以上定期10.0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32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2.74%,比上年末增加0.4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 年,业务收入31815.95万元,同比增长13.69%。存款利息2996.0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8819.91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16233.75万元,同比增长15.99%。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4076.38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356.01万元,其他1801.36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15582.20万元,同比增长11.39%。增值收益率1.63%,比上年减少0.0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20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2054.1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0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528.08万元。2020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240.5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419.91万元。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7056.6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8605.2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1544.18万元,同比下降57.53 %。其中,人员经费1072.65万元,公用经费136.57万元,专项经费334.9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314.35万元,逾期率 0.3383‰,其中,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5732.63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20年末,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324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59.76 %,国有企业占15.69%,城镇集体企业占2.52 %,外商投资企业占1.51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5.7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27 %,灵活就业人员占0.01 %,其他占0.47 %;中、低收入占99.98%,高收入占0.0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7.72 %,国有企业7.07%,城镇集体企业占7.44 %,外商投资企业占2.0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1.75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0.88 %,灵活就业人员占0.07 %,其他占2.98 %;中、低收入占99.74 %,高收入占0.26 %。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2.5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0.69%,租赁住房占1.62 %,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1.41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38%,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 1.35%。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7 %,高收入占0.03 %。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0 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8.38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 8.89%,比上年末减少0.2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0136.9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7.36%,90-144(含)平方米占83.26 %,144平方米以上占 9.38%。购买新房占87.12 %(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 0 %),购买二手房占 12.88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 %(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 %),其他占0 %。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0.31 %,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9.69 %,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 0 %。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0.30 %,30岁-40岁(含)占32.94 %,40岁-50岁(含)占25.66 %,50岁以上占11.10 %;首次申请贷款占84.73 %,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5.27 %;中、低收入占99.98%,高收入占0.02 %。

(四)住房贡献率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7.87%,比上年增加17.2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市公积金中心坚持守土尽责,着力构筑疫情防控坚实阵地。一是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印发《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防控工作方案》《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防疫工作的通知》《市公积金中心关于加强秋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10余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通知或要求,从制度上扎紧织密疫情防控“笼子”。二是坚持常态防控。中心8个管理部办事大厅设置疫情防控服务台,安排专人引导进入大厅人员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及登记工作。三是持续督促检查。通过电话抽查疫情防控值班情况、远程视频检查工作疫情防控落实情况以及现场督查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以办公场所卫生消杀毒等情况,堵塞疫情防控工作管理漏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四是落实政策。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条件。按照国家及省厅关于疫情期间困难企业缓缴公积金等政策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及时兑现惠企政策,全年为86家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办理公积金缓缴业务,金额1,910.85万元。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2020年,新增招商银行六安分行1家归集银行。

(三)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调整缴存基数。根据安徽省统计局公布的六安市城镇非私营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测算,2020年六安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9,298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仍按六安市现行的最低月工资标准1,380元计算。即2020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632元(单位和个人各为2,316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38元(单位和个人各为69元)。

2.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每个家庭每年提取额从1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20万元。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全面落实“跨省通办”。根据国务院“跨省通办”要求,实行专窗受理、专人负责。积极践行“放管服”改革,实现公积金业务“全市通办”。为夯实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工作,中心积极开展公积金业务“全市通办”工作。制定《六安市住房公积金“全市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关于全市通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从2020年12月31日起,缴存单位及职工可选择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

2.优化网厅功能。通过完善单位网厅、个人网厅功能,安装公积金自助查询打印一体机和个人征信查询机等设备,提供我市7×24小时“不打烊”公积金“随时办”服务。可以办理缴存、提取、贷款等3大类23项具体业务。

3.自助缴存业务上线运行。开通住房公积金单位网厅联机扣款(自助缴存)功能,更加方便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

4.实行贷款直冲式还款。变更冲还贷业务模式,采用统一财务处理方式,每月从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直接扣收贷款本息,减轻职工每月房贷还款压力,惠及全市3.6万余户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同时每月盘活存量资金8,000余万元。

(五)信息化建设情况

1.全面升级网厅,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持续优化通办网办,打造信息化建设新高地。围绕“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综合服务平台”“长三角一体化专窗”等工作,加大“平台建设”“数据管控”“技术保障”三方面的支撑力度。

2.强化数据对接,提升办事效力。积极借鉴合肥等中心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快推进我市“智慧公积金”工程。深化大数据融合与运用工作,重点抓好数据安全、信息安全、网络安全、资金安全等问题。升级完善我市公积金单位网厅、个人网厅、上线企业网厅、把信息化建设成果转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六)所获荣誉情况

1、安徽省第十二届文明单位;

2、六安市第十届文明单位;

3、六安市直第十届文明单位;

4、六安市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单位。

5、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金寨县管理部获得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六安市劳动竞赛委员会2020年12月授予张睿倩同志为“六安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6、张睿倩、王影、陈正、陈静霞、宣驰、贾仁千6名同志分别获得“六安市技术能手”、“六安市青年岗位能手”、“六安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当年无此类情况。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当年无此类情况。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提前完成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一是取消住房公积金担保保证金制度;二是清退存量住房公积金担保保证金4.35亿元。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委托贷款抵押凭证管理制度》、《开发企业落实阶段性保证责任的工作流程》,修订《六安市开发企业新建楼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合作暂行办法》等制度。四是开展专项审计。提请市审计局对公积金贷款担保保证金清退开展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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