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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公积金租房提取新政策
留言时间:2023-11-19 02:09:41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873
受理单位: 市公积金中心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六市金管〔2023〕39号)文件要求:对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租住住房的,可申请按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全额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期租金,针对这一条我想问一下,月缴存额是算单边缴纳的还是双边缴纳的;我月缴存额全额是2000,是否我可提取金额为2000*12,还是有个最高提取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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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表于:2023-11-21 11:22:24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月缴存额是按双边计算,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超过限额的,应考虑当地市场实际租金水平,需提供租房合同及房租发票,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期租金。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联系电话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