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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信息公开 > 市公积金中心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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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信息来源: 市公积金中心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市公积金中心编制了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以在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住房公积金中心大楼;邮编:237000;电话:0564-337613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把回应群众关切贯穿于政务公开全过程,系统构建以官方网站、官方微信为核心的信息发布矩阵,对政策法规、运营数据、履职情况等实施常态主动公开,持续强化社会监督效能。2025年,市公积金中心发布公示公告48条、动态信息236条,发布主动公开信息132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4条,政策解读3期,资金运行工作专题信息12条,回应关切信息3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80条,“您问我答”栏目推送内容13期。

      (二)依申请公开。始终将依申请公开工作视为服务社会民生、助力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环节,致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切实保障公众与市场主体的合理知情权。2025年,我单位通过依申请公开平台共收到并办结申请1件,该申请已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信息管理办法》,落实“三审三校”流程,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推进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2025年度出台缴存、提取、贷款三类业务操作细则,规范缴存、提取、贷款业务管理;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1次,按照“谁起草谁清理”原则,集中清理了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并在网站公示清理结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加强政务网站与微信公众号双平台协同建设,充分发挥各自功能优势。政务网站作为权威信息发布主渠道,全面公开政策法规、办事指南、解读材料及公示公告等内容;微信公众号则依托其传播便捷、形式灵活的特点,聚焦群众关切,重点推送惠民政策、办事流程图解及常见问答等实用信息,致力提升信息获取的便利性。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风行风热线等平台与群众开展即时互动交流,提供政务咨询,中心领导5次参与市政府网站“政风行风热线”、新闻发布会、“接热线办实事”等活动,12345平台受理各类咨询、投诉信件382件。

      (五)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单位年度重点任务,通过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并结合常态化监督与定期调度通报,形成有效工作闭环。提升公开质量,注重加强队伍建设,2025年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培训1次,深化工作人员对政策要求的理解,提升业务操作能力,促进跨部门沟通协作,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公积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内容的精准化和针对性宣传有待提高。针对不同缴存群体,如新市民、青年职工等的个性化宣传策略需进一步细化。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深度有待拓展。政策解读与业务办理指南的关联性、协同性不足,数据资源的整合挖掘与场景化应用不够,以公开促服务的效能有待进一步释放。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提升政务公开的精准性和吸引力。针对不同群体的信息需求,优化内容供给方式。对新市民和青年职工,重点制作租房提取、首套房贷款等主题的图文操作指南,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推送。针对单位经办人员,重点宣传新版单位网厅操作指南。同时利用各管理部服务窗口及线下走访宣传,实现常态化互动答疑,提升政策服务的温度与触达率。二是深化公开工作与业务服务的融合。推动信息公开深度融入业务办理全流程。在线上线下办事界面,探索系统化嵌入对应的政策依据、条文解读和常见问答,实现“办理即解读”。加强数据资源的分析利用,定期公示缴存使用情况,建立健全从业务咨询和办理反馈中收集共性问题的机制,及时转化为通俗的政策问答材料,切实发挥公开促服务、惠民生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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