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印发《六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期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公积金中心发布时间:2018-10-12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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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1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有效降低贷款逾期率,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逾期催收规定,出台了此次政策。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经过对实际操作过程的调研和工作经验的总结提出,后经多方研究讨论并进行论证,在此基础上开始起草。

四、工作目标

出现逾期情况及时提醒,将贷款逾期率“最小化”,防范化解贷款风险,进一步完善贷后管理制度。

五、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逾期贷款分类。逾期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正常类:正常还款和逾期1—2期(含)贷款;关注类:累计逾期3期贷款;次级类:累计逾期4-5期贷款;可疑类:累计逾期6期(含)或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贷款;损失类: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逾期本息仍然无法全额收回的贷款。后三类为不良贷款。

二是贷后监督检查。及时了解逾期贷款催收情况及借款人违约的主要原因,判断贷款的风险状况,确定贷款形态,登记检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三是明确逾期贷款催缴方式。包括:短信、电话、约见责任主体、发送《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和《律师函》、扣收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其他媒体上发布公告及司法催收等。

四是担保贷后管理。合作担保公司安排专人开展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业务并及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各类担保贷后报表,出具《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意向书》、办理抵押登记(含预抵押和转现抵押)手续,并及时修改维护抵押登记信息、完成抵押权证的移交入库。同时,合作担保公司为借款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全程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时足额履行代偿责任。

五是明确逾期贷款催收与处置程序。正常类逾期贷款主要通过短信和电话进行催收;关注类逾期贷款主要通过上门约见责任主体和发放《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进行催收,其他3类逾期贷款通过发放《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和《律师函》、扣收住房公积金、在网站和主流媒体上发布公告及起诉追偿等多种方式进行催收。

六是贷款档案管理。贷款发放后,市中心各管理部,配备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统一贷款档案目录,设立档案专柜,按“一户一档”原则负责本部门贷款影像资料和纸质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六、创新举措和保障措施

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工具,全面开展逾期还款情况检查。管理部安排明确专人具体负责逾期催收工作,多渠道了解原因,建立逾期贷款台账,通过法院诉讼催收、划扣账户资金等方式重点清收,确保逾期催收全覆盖。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加强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提高主动服务意识,建立完善的贷后管理制度,有效遏制贷款逾期率升高,确保贷款管理工作有序规范开展,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安全。

 

 

 

 

逾期贷款是借款人在约定的还款日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而产生的,会收取一定比例的罚息,增加借款成本。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专人负责,齐抓共管。实行一周一汇总机制。

二是多措并举,确保实效。工作人员认真梳理逾期户清单,掌握当期催收重点。针对不同期数的逾期,分别采取电话催收、面谈、上门催收和司法执行等措施;委贷银行和开发商企业联合催收;对部分逾期“钉子户”   三是因类施策,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针对逾期贷款出现情况类型,强化贷前的资料核查,重点核查个人证件信息、购房交易的真实性和个人信用报告、还款能力等;加强贷中的审批准入,对偿还能力不足、个人信用存在问题的,予以严控;加强贷后的还贷管理,对一些未及时还款的职工及时跟踪留意,

为防范和化解贷后风险,降低贷款逾期率,确保贷款资金高效安全的运行,郧阳办事处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做好贷款逾期催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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