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 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征集时间:[ 2018-01-22 10:17 ] 至 [ 2018-02-22 10:17 ] 状态:已结束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皖政办秘〔2017〕213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我们起草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31日,如有意见请致电市公积金中心办公室。

传    真:0564-3376133

邮    箱:lagjjzhk@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通告。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月22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六安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性保障作用,更加高效、便捷地为广大缴存职工服务,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72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皖政办秘〔2017〕213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方式,加强资金风险防控,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强化缴存管理,依法维护缴存人权益

(一) 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将我市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等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缴存范围。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均可按照《住房公积

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全市各类城镇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均应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各用人单位要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事项列入劳动合同条款,并为在职职工及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要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加强联系,强化监督,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缴存。

三、明确使用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一)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对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简化手续,提高审批效率,方便缴存人及时便捷提取。缴存人或缴存人夫妇在缴存城市租赁住房且无自有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租金,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提取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商品住房租金提取标准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确定。缴存人调往异地工作的,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入调入地,原则上不得在转出地提取。

(二)规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重点支持缴存人基本住房消费,保障缴存人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限制住房公积金用于非自住类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严格落实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的政策规定,减轻贷款人负担。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不动产权登记机构在受理抵押登记或抵押预告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抵押预告)登记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在收到抵押(抵押预告)登记证明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四、规范行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一)规范行业管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对有关事项的审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报市政府及省级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备案。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按照统一管理的原则,实行统一制度、统一决策、统一核算。

(二)强化风险防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业务稽核,加强贷款管理,严格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要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增强风险防范能力。要加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资金运作,促进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按照省住建厅《安徽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实施办法》(建金〔2017〕49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控措施,适时适度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约束资产负债,化解资金流动性风险,保障资金使用平衡。

(三)提升服务水平。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加强服务大厅建设,不断完善服务功能,规范服务行为。要协调银行、担保公司等部门开展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业务。要办好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和12329热线,向缴存职工提供咨询、预约、投诉举报等服务。加强对住房公积金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要加大对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按照《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要求,建立规范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体系,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水平。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联网,实现信息共享。要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体系建设,实现数据异地容灾备份。建立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实现与省级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联网。加快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展网上办事大厅、公积金微信、手机APP等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五、严格考核监管,加强部门协作

(一)严格考核监管。各县区政府要把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加强领导和管理。市政府将住房公积金扩面及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纳入县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引导各级政府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

(二)加大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监督各用人单位将住房公积金缴纳纳入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格式文本条款,共同引导并督促落实。审计部门要对被审计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开展审计监督,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人民银行要把企业是否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房产、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信息查询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保障缴存人知情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应对社会投诉和质疑,把握宣传工作的主动权,不断提升社会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知度,树立住房公积金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六、强化信用管理,推进行政执法

(一)加强信用管理。全面贯彻《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防范和打击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建立住房公积金诚信系统,将住房公积金诚信数据与市相关部门信用数据共享,严肃处理违规违法行为。切实做好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将不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使用虚假材料骗提、骗贷的个人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进行政执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充实执法队伍,完善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水平。对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以及少缴或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纠正的,依法依规处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