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服务保障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时间:2020-03-20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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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第一时间对疫情防控期间公积金各项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多措并举缓解缴存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经营压力。

落实政策“不含糊”。 2月13日,市公积金中心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暂缓缴存公积金;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自愿缴存个人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的,可提供情况说明并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补缴。期间,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申请租房提取和公积金贷款的权益。

服务工作“不断档”。在暂停窗口服务期间,市公积金中心通过工作QQ群、微信群、市公积金中心网站等,引导缴存单位通过公积金单位网厅办理业务,并在市公积金中心一楼大厅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区,提供“不打烊”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信息等服务,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开通绿色通道,提供“预约办”,最大限度减少缴存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在业务大厅停留时间。截止3月19日,全市缴存单位通过“线上”方式,办理缴存业务2,488笔,缴存公积金约3亿元。

支持企业“不打折”。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市公积金中心按规定受理审批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或暂缓缴存公积金,助力企业度过难关,尽快恢复生产。截至3月19日,市公积金中心共受理78家企业公积金缓缴申请,涉及缴存职工10,000余人,可为缴存企业减轻资金压力1,883.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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