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2月份住房公积金冲还贷的说明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时间:2020-02-04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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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

 

我中心已于2019年11月实行贷款自主核算,职工还款日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会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扣款。受春节长假及疫情影响,凡还款日为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2月3日的公积金贷款全部于2020年2月3日统一扣款。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实行报账制,即住房公积金中心逐月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提取上月还贷金额,划入借款人还贷银行卡,因此还款日为2020年1月24日至1月31日的职工,由于在2020年1月份未扣款,故不会在2月份的冲还贷返还,资金将在3月份划入银行卡,请注意银行卡资金是否充足,避免造成2月份还款逾期。

举例说明:

1、杨先生,每月28日还款2522.99元,2020年1月份系统未扣款,2020年2月3日还款2522.99元;2020年2月28日将归还2月份贷款本息2522.99元。由于2020年1月份无还款,2020年2月冲还贷0元;2月份还款5045.98元,2020年3月冲还贷5045.98元。

2、胡女士,每月29日还款3350.76元,2020年1月份系统未扣款,2020年2月3日还款3350.76元,由于2月29日为周六,将顺延至2020年3月2日还款3350.76元;3月29日为周日,顺延至3月30日还款,所以2020年2月胡女士的冲还贷为0元,3月的冲还贷为3350.76元,4月的冲还贷金额为6701.52元。

特此说明。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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