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关于加强秋冬季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公积金中心发布时间:2020-11-23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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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管理部、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全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加强住房公积金系统秋冬季节疫情防控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目前国内疫情总体稳定,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随着国庆、中秋节后及季节性天气变化,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小压力。各部门要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重要性。

二、推行多效举措,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内部疫情防控管理。各业务大厅工作人员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业务大厅要每日定时消毒。

(二)做好来访人员登记。来访人员进入业务大厅要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扫描安康码,显示绿码的方能通行。无安康码来访人员的信息登记要完整,并严格进行体温测量。

(三)疫情防控期间坚持“报备制”。有以下情况必须报备:一是工作人员出现体温超过37.3的;二是外出(市外)的,尤其到旅游景点的。

(四)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市中心机关、各管理部要储备3个月左右的防疫物资,并妥善保管,有序发放,杜绝浪费。

(五)加强疫情防控宣传。疫情防控主要在“防”,要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疫情防控意识。

(六)严肃疫情防控纪律。各科室、管理部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思想上不重视,防控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造成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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