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业务常见问题解答(2020版)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时间:2020-04-10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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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最高缴存额是多少?

答:目前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上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540元(单位和个人各为2270元),下限为138元(单位和个人各为69元)。

问:我市受疫情影响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能否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答:根据《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六市金管〔2020〕7号),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问: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是多少?

答:目前我市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每个家庭每年提取额不超过1.2万元。

问: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答:申请人身份证、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文件(表)、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

问: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目前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其中,单职工缴存的最高额度为40万元,双职工缴存的最高额度为60万元。

问: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如何测算?

答: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测算 =职工最近一次单位核定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15

1.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12月缴存额是指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缴存额的合计数。职工夫妻双方均在我中心缴存公积金或一方在我心中缴存另一方在本省内异地缴存的,缴存额可以合并计算。

2.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不足12个月(大于等于6个月)的,按月平均缴存额乘以12确定连续12月缴存额合计数。

3.每笔贷款测算结果低于18万元的,按18万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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